泰祥股份: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王宝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宝文先生,1980年出生,专科,机械加工与设计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职工代表监事。2014年6月至今,任泰祥有限、泰祥股份技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宝文先生通过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