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精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远航精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林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刊登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968,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5.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叶晓红律师和王晓颖律师出席会议。 |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9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自洪)》(公告编号:2024-04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文东)》(公告编号:2024-04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慈强)》(公告编号:2024-04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永长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49)。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9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9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3)。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9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9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公司董事会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2024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9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2024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7,774,430.74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0,00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9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9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为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股东江苏远航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兴乾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168,6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晓红、王晓颖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