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精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了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审核确认,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合同到期前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权益不作处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权益可保留相应的行使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权益不得再行使,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公司有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0万份股票期权。
2、因激励对象成为监事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进行股权激励的人员,则已行权股
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公司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当选为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万份股票期权。
3、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
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5,880万元(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027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53,256.97元(剔除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8名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和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合计71.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4、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8.75万份股票
期权。
5、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
期权简称及代码:远航JLC2、850070
注销数量:702,500份
注销后剩余期权数量:627,500份
注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预留授予部分
期权简称及代码:远航JLC3、850098
注销数量:85,000份
注销后剩余期权数量:85,000份
注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期权注销确认书》。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