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1,699,950.68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3,404,885.06元,共计25,104,835.74元。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2CDAA5023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74,687,257.4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194,246.6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225,182.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52,896,226.42 | 9,725,347.26 | 51,878,813.03 | 98.08% | 2023年7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21,791,031.00 | 1,468,899.40 | 12,346,369.40 | 56.66% | 2023年7月15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4,687,257.42 | 11,194,246.66 | 64,225,182.43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无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1,699,950.68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3,404,885.06元,共计25,104,835.74元。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2CDAA5023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7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