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英凯)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英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唐英凯 | 14 | 14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发表意见 |
2023.11.13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具体事项 | 发表意见 |
2023.3.1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2023.4.19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聘任李志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2)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
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具体事项 | 发表意见 |
2023.4.19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方案》 | 同意 |
三、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4.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及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聘任李志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
2023.6.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同意 |
2023.8.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及事前认可意见 |
2023.8.2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
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明确了双方职责和范围。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做到董事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情况和建议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英凯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