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外币100万美元(大写:壹佰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项下业务,期限1年。授信项下业务包含:贸易融资(包括采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及衍生品交易。上述授信业务为信用授信。
(二)公司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其中1,000万授信额度申请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专利号为ZL202222779514.4的实用新型专利作为质押提供反担保,具体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为准。
(三)公司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的天虹路三号机械零部件研发与定制服务中心二期工程项目专项融资,该项固定资产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项目建设期拟归还利息,运营期逐步还本。
公司拟用位于高新区天虹路三号的机械零部件研发与定制服务中心一期的不动产(产权证号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22519号)和该项在建工程项目为该项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授信额度等融资要素及担保要素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申请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向农商行成华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申请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融资的议案》。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