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成都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的集团综合授信,授信额度用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涉外非融资性保函、涉外融资性保函、商票保贴等业务,期限 1 年。
其中:母公司“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招行成都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大写:壹仟叁佰万元)综合授信;子公司“四川精控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向招行成都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大写:
柒佰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拟用位于尚丰路439号的不动产作抵押担保(产权证号为:川(2024)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73756号和川(2024)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08154号);同时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除了上述抵押担保外,还需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额度等融资要素及担保要素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
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