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转板至创业板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639号),深交所决定同意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或“公司”)转板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转板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转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派了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拟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3年4月25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中信建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华泰联合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卓、蒋益飞(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对中信建投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转板上市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卓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慧博云通创业板IPO、同益中科创板IPO,钧达股份、天下秀、天山铝业、清新环境、潍柴动力、申昊科技、佳讯飞鸿等再融资项目,格力电器收购盾安环境、海科金收购金一文化等控制权收购,钧达股份、中环装备等重大资产重组,海尔智家、潍柴动力、杉杉股份等财务顾问项目。
蒋益飞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润达医疗IPO、基蛋生物IPO、翔港科技IPO、超捷股份IPO、上海新农IPO、保丽洁IPO、翔港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三盛集团收购汇冠股份控制权、巴士在线重大资产重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