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天水路213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照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94,714,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0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7,631,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0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7,08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9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7,08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93%。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83,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08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王照忠先生、合肥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王氏翰博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说明:议案1中,关联股东王照忠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肥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王氏翰博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