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
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内容进行修订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同时,公司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通过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