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3-063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照忠先生、蔡姬妹女士、李艳萍女士、施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提名刘瑞林先生、郑丹女士、施海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照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1年9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北京内燃机总厂;1998年9月至2004年9月,担任北京远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担任北京华诺中兴科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晟兴佳伟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3年12月,担任翰博凯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至今,历任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等职务;2018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中瀚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任翰博高新董事长、总经理。
王照忠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1,412,050股,并通过合肥王氏翰博科技有限公司、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36,219,542股,同时其一致行动人王立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0,482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92,482,074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照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照忠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蔡姬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9年12月至2011年8月,历任峻凌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资材、营业经理、工业工程部经理;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峻凌电子(合肥)有限公司厂长。2013年1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翰博高新董事、副总经理。
蔡姬妹女士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03,750股。蔡姬妹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姬妹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李艳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8月至1996年7月,担任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计;1996年7月至2005年9月,担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9年3月,担任豪帝机械制造(合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担任芯硕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合肥芯硕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3月至2018年6月,担任翰博高新董事、财务负责人;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就职于合肥合力;2020年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翰博高新董事、财务负责人。
李艳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艳萍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艳萍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施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1999年3月,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1999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职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2005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北京富坤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中瀚合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中瀚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合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2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沁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2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泓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3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浵瑞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源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3年1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灏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担任泉州中瀚泽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6月至2020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2007年11月至2012年8月,担任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1年1月,担任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施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施伟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施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瑞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9年1月,就职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助理工程师、主管工程师、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1999年1月至2011年4月,就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兼模块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新线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13年4月,就职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9月至2013年4月,担任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3年4月,历任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上海办主任;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市华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担任厦门乃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担任武汉瑞普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翰博高新独立董事。
刘瑞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刘瑞林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瑞林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郑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郑丹女士曾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负责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郑丹女士现任深圳市天德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资本运营负责人,深圳市上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丹女士连续七届获得《新财富》中国上市公司金牌董秘的荣誉称号,并成为《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现为《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郑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郑丹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丹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施海娜女士,1981年7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国家/地区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复旦大学讲师;2014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无锡普天铁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1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0年11月至2022年9月担任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施海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施海娜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施海娜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