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翰博高新(83399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3-065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根据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8,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4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5,000万元。同时,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王照忠先生及其夫人、王照忠先生控制的企业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合肥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王氏翰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100万元。

二、本次担保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讯光电”)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1”),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公司与招商银行于2023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月25日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同意为主合同1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1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博讯光电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申请授信,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等(以下简称“主合同2”)为准,公司及王照忠先生分别与徽商银行于2023年8月28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主合同2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2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博讯光电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共计人民币12亿元(实际使用额度6.87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照忠先生实际为博讯光电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共计人民币2.5亿元(实际使用额度1.91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699号

法定代表人:赵丹

注册资本:31,192.4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液晶显示器光学引擎、光源;显示设备配件、电子、电器零部件品、模具及电子零部件、胶粘制品、绝缘材料、五金材料生产与销售;液晶显示器光学膜的研究、生产制造。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
总资产1,440,779,354.051,184,069,415.71
负债总额1,205,464,557.96937,406,604.25
净资产235,314,796.09246,662,811.46
资产负债率83.67%79.17%
营业收入450,162,166.18813,636,178.14
净利润-11,348,015.37-60,551,217.18

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

信用情况: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被担保方: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3、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

1、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

2、 被担保方: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3、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照忠;

4、 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7.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44%。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度为37.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0.20%。其中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成都拓维高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拓维”)提供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5%,为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该担保是成都拓维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系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且其大股东拓维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成都拓维提供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其他担保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