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19  翰博高新(83399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3-10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根据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8,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4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5,000万元。同时,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王照忠先生及其夫人、王照忠先生控制的企业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合肥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王氏翰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100万元。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一)鉴于前次授信期限届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于2023年12月15日签署《授信业务总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具体使用情况以实际签署的融资合同为准。公司、王照忠先生分别与中国银行于2023年12月15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主合同1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1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硕”)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伍千万元整,具体使用情况以实际签署的融资合同为准(以下简称“主合同2”),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照忠先生分别与招商银行于2023年12月15日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主合同2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千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2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重庆博硕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共计人民币6.2亿元(实际使用额度2.39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善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可传丽

注册资本:13,231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照明产品、液晶显示器及零配件、模具、电子零件材料、胶粘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绝缘材料、五金材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机械设备租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2022年12月31日(2022年)
总资产1,110,894,968.45900,948,001.53
负债总额706,885,327.19501,245,823.24
净资产404,009,641.26399,702,178.29
资产负债率63.63%55.64%
营业收入546,910,725.01881,240,295.02
净利润4,307,462.9733,921,249.09

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信用情况: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2、 被担保方: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

3、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王照忠;

4、 担保金额:保证责任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1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 被担保方: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

3、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王照忠;

4、 担保金额:保证责任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千万元整;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2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 (万元)公告披露日期是否资产负债率超过70%
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19,0007,1802023/11/27
12,0002,0002022/11/21
5,0002,0032023/11/7
6,0004,4432023/5/22
15,0005,750本次新签(注1)
5,0002,558本次新签(注1)
小计62,00023,934-
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13,0005,5442023/4/14
10,0009,5002022/1/27
35,00018,7422020/12/10
10,0009,4902023/3/1
7,0005,9402023/3/1
10,0001,9692023/11/27
12,0009,8412023/3/10
10,0005,5612023/8/29
5,0002,4382023/8/29
6,0003,1922023/11/7
小计118,00072,217-
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150,00071,0302022/4/29
小计150,00071,030-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4,0001,1822023/1/3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注2)27,50027,5002020/10/13
小计31,50028,682--
合计361,500195,863--

注:1、本次新签的担保均属于续担保。

2、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两江投资公司”与2020年10月22日签署《翰博高新背光模组和研发中心项目代建协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两江投资公司建设翰博高新背光模组和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提供保证,保证期间到代建合同债务结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可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7.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44%。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度为36.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1.63%,实际担保余额为19.58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2.59% 。担保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等。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