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健生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