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3-062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延河中路22号1楼4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297,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62,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通过现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有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834,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不包含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共计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30,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由董事长汇报《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公司工作进行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由董事长汇报《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公司工作进行规划。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总结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2)。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无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无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9)。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无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十)
1.议案内容:
无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无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一)
1.议案内容:
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十二)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297,1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2023-054)。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三)
无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530,699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优悠、杨尧栋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