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4-054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特瑞斯股票代码:834014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宪婷住所和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继承)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特瑞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特瑞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公司、本公司、特瑞斯、上市公司 | 指 |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许宪婷 |
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宪婷通过继承李亚峰生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530,33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到5%。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交易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许宪婷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6101131971********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亚峰去世,其生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由继承人继承。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如后续发生相应权益变化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亚峰因病于 2023 年 9 月 16 日逝世,李亚峰生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由继承人继承,此继承为非遗嘱继承。李亚峰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30,3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815%,其中 9,530,330 股为董事、高管锁定股。
许宪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就上述股份继承事项申办非交易过户手续,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许宪婷提交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许宪婷于2024年7月9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李亚峰生前直接持有的 9,530,330 股公司股份将全部非交易过户至许宪婷名下。
李亚峰生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尚未办理过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许宪婷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宪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30,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815%。
三、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许颉、郑玮、顾文勇、李亚峰变更为许颉、郑玮、顾文勇。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原来的44,925,353股(合计持有比例35.74%)变更为合计持有35,395,023股(合计持股比例28.16%)。
许宪婷为李亚峰股份的继承人,将继承履行李亚峰在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的所有对外公开披露的相关承诺,以及继续遵守李亚峰在原一致行动协议中的义务。
四、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特瑞斯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特瑞斯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宪婷
2024 年 7 月 12日
(本页无正文,系《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宪婷
2024 年 7 月 1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常州市新北区延河中路 22号 |
股票简称 | 特瑞斯 | 股票代码 | 8340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许宪婷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变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
赠与 □ |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披露前拥有权益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的股份数量及占 | 持股数量:0股 | ||
上市公司已发行 | 持股比例: 0 % | ||
股份比例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变动数量:增加 9,530,330 股 | ||
拥有权益的 | 变动比例:增加 7.5815 % | ||
股份数量及变动 |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9,530,330 股 | ||
比例 |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 7.581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