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科技: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834021 证券简称:流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作为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行使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 2022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参加/列席股东 会次数 |
吕雪梅 | 8 | 8 | 5 |
王匡 | 8 | 8 | 5 |
王传顺 | 8 | 8 | 5 |
二、发布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1月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 同意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漫视文创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2022年3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计划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薪酬(津贴)计划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同意 | ||
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 同意 | ||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
关于调整<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 | 同意 |
司提供担保> | |||
关于调整<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漫视文创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同意 |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同意 |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同意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 | 同意 | ||
关于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 同意 | ||
2022年5月1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调整<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同意 |
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同意 | ||
2022年8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 |
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 同意 |
计 | |||
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 | 同意 | ||
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 同意 |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 同意 | ||
2022年12月1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补选曹晓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同意 |
关于补选谢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同意 |
三、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调研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还通过见面、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构建高效、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
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回应资本市场和股东。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了解行业动态和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们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雪梅 王匡 王传顺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