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告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告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
月
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系市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基于正常经营管理的需要,与关联方重庆浩康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向其承租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
号
楼的办公场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涛、刘作华、程世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