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赛车: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
形,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年8月29日为授予日,向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21,55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61元/股。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