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润智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8  科润智控(8340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3-079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699,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67,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王隆英、包成林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3〕1908号的《审计报告》。公司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内部治理情况等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69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3〕1908号的《审计报告》。公司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内部治理情况等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6)。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治理情况作出具体工作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作《2022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69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根据监事会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69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根据监事会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四)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除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82,8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五)议案》

1.议案内容:

王震、陆显荣、王隆华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2022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和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预测,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69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2022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和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预测,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69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96,097,914.3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7,523,266.9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79,086,277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908,627.7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69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96,097,914.3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7,523,266.9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79,086,277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908,627.7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和项目投资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或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69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于2023年度将与浙江三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租赁,与贵州黔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并接受关联方王荣、王隆英提供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5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预计于2023年度将与浙江三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租赁,与贵州黔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并接受关联方王荣、王隆英提供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王荣、王隆华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陆显荣为核心员工的议案》 (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王荣、王隆华回避表决。

鉴于陆显荣先生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陆显荣为公司核心员工。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8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68)。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陆显荣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陆显荣回避表决。

公司已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500万股,其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现已登记完成。该计划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908.6277万元变更为18,408.6277万元,总股本由179,086,277股变更为184,086,277股。因上述事项,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第六条以及第二十条的相关内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二条以及第一百零九条的部分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699,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500万股,其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现已登记完成。该计划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908.6277万元变更为18,408.6277万元,总股本由179,086,277股变更为184,086,277股。因上述事项,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第六条以及第二十条的相关内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二条以及第一百零九条的部分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二)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四)《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5,782,865100%00%00%
(七)《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15,782,865100%00%00%
(九)《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5,782,865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敏虎、钟离心庆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