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润智控:关于拟投资建设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产线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3-121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产线项目
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地理区位布局,扩大公司产能及区域辐射能力,提升客户服务效率、产品供应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在浙江省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投资建设“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产线项目”,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计2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公司拟与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协议内容、签署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地理区位布局,扩大公司产能及区域辐射能力,提升客户服务效率、产品供应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在浙江省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投资建设“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产线项目”,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计2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公司拟与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协议内容、签署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鉴于目前合作意向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预计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1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3.00%。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产线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目前合作意向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预计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1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5%,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清湖街道山海路15号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产线项目
2、项目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3、项目投资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约18个月。
5、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60亩,建设内容为年产10000套新能源智能成套开关设备、1000MW储能变流升压设备及500MW集装箱式电力储能设备项目。
(二)出资方式
本次项目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项目投资的出资说明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发行证券等)。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双方责任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的各项手续,统筹服务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助力项目建设快速、高效、有序推进。
乙方应当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备案、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划及协议等规定,设计、施工、运营项目。同时,落实市场监管、规划、土地、城建、消防、劳动、节能、职业卫生等各项行业管理措施,随时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但本协议中对违约责任作出
五、项目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
其他明确约定的除外。
(四)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产能,完善公司产品量产基地布局,进一步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扩展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空间;本项目具有良好的投资效益、经济效益,同时对当地的社会就业也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创造社会效益。
(二)本次项目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产能,完善公司产品量产基地布局,进一步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扩展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空间;本项目具有良好的投资效益、经济效益,同时对当地的社会就业也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创造社会效益。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慎重决策,虽然有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但仍存在一定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停止等情况。
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年产量等数据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项目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慎重决策,虽然有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但仍存在一定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停止等情况。
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年产量等数据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融资渠道多样,投资的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融资渠道多样,投资的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