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润智控: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北交所同意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止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8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DF20231031002),并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及相关申报稿。
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024年6月17日,公司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6月27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北交所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一个月,至2024年7月31日,北交所于2024年6月28日同意该事项。
2024年7月16日,公司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首轮问询回复相关材料。
二、中止审核的原因
2024年7月29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申请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公司首次申请文件财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有效期经延长后将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特向贵所申请中止审核,待公司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更新完成后再启动审核程序,中止审核期间不超过三个月。
北交所已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待公司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更新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查。
三、中止审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
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该事项,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尽快完成财务数据更新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依法获得北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北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