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润智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4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581,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35,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鉴于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4月22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719,6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反对股数851,4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弃权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除第5项、第6项、第10项的授权有效期为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4月22日。除上述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706,8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反对股数861,4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5,139,595 | 85.65% | 851,405 | 14.19% | 10,000 | 0.16% |
(二)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5,139,595 | 85.65% | 861,405 | 14.35%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离心庆、邓易
(三)结论性意见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