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触发回购股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8  一诺威(834261)公司公告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触发回购股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2023年4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时,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该回购方案设置回购启动条件,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均低于

10.81元/股,则启动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10.81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一、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自 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回购股份启动条件,2023 年 5月5日为触发日。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安排

公司目前存在两个股份回购方案:

方案一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回购价格不超过10.81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911,328 股,不超过5,822,654股;

方案二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方案二),回购价格不超过10.81元/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4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方案一与方案二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回购方案,不存在相互替代,公司将依据方案一、方案二分别设置的触发条件履行相关回购义务。公司实施具体回购时,将依照上述两个方案触发条件成就的时间顺序进行,即优先实施触发条件成就在先的回购方案。

鉴于方案一回购股份触发日为2023年4月17日,方案二回购股份触发日为2023年5月5日,公司将优先实施方案一,待方案一实施完毕后,再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方案二。

特此公告。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