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3-100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的比例为1%-2%,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3,147.15万-6,294.29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10.41元/股。
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2,911,328股至5,822,654股。截至回购方案调整前公司已回购股份1,645,938股。自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公司按照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预计剩余拟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4347.96万元。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0个交易日。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12日开始,至2023年7月12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50.23%,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
情况如下:
1,645,938股。自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公司按照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预计剩余拟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4347.96万元。2023年7月7日至 2023 年7月12日,公司回购期间涉及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调整,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78,5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4%,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21.96%,最高成交价为 8.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980,186.2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7 月12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24,526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50.23%,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578,428.8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3年4月3日 | 2023-026 | 是 |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3年4月19日 | 2023-040 | 是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4月3日 | 2023-027 | 是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4月19日 | 2023-036 | 是 | ||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 2023年4月3日 | 2023-029 | 是 | ||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 2023年4月19日 | 2023-043 | 是 |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3年4月3日 | 2023-030 | 是 |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3年4月19日 | 2023-038 | 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4月18日 | 2023-041 | 是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5月9日 | 2023-080 | 是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3年4月25日 | 2023-072 | 是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3年4月28日 | 2023-076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5月15日 | 2023-083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6月2日 | 2023-094 | 是 |
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2023年6月29日 | 2023-098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7月3日 | 2023-099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