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10:00-11: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5:00—2023年9月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261 | 一诺威 | 2023年8月3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 5577 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4日9时-14时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 5577 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2 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高振胜 0533-358551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