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朱德胜、张义福、齐萌、徐冯逸如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武恒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武恒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选举其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齐萌、徐冯逸如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振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振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牛富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牛富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009)、《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4-010)、《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1)、《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2)、《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3)、《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4)、《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5)、《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6)、《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7)、《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拟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应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4-019)、《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20)、《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21)、《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拟修订《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应条款。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拟制定《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拟制定《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拟制定《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列明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