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一诺威(8342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5,787,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46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6,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武恒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武恒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并选举其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齐萌、徐冯逸如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5,787,6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5,787,6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09)、《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10)、《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11)、《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2)、《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3)、《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4)、《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5)、《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6)、《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7)、《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5,787,6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振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 《关于提名牛富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牛富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关于提名高振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65,787,610100%当选
4.02《关于提名牛富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65,787,610100%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提名武恒光先生11,554,553100%00%00%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11,554,553100%00%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关于提名高振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554,5536.9695%当选
4.02《关于提名牛富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554,5536.9695%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鹏鹤、段琪琦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武恒光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2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朱德胜独立董事离职2024年2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高振胜董事任职2024年2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牛富刚董事任职2024年2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