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义福)

查股网  2024-04-10  一诺威(8342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49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张义福作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义福先生,男,1982年4月生,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先后任职于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兴业银行投资银行部风险科长、兴业银行淄博分行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济南管理部同业业务部总经理,具有七年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现任职于山东洪泰富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兼并收购等业务组织推动。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董事会会议情况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投票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张义福990均为赞成5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均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全部会议(共计1次),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审核,提名或任免董事等职责。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均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全部会议(共计2次),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报告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查监督公司薪酬调整方案,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评情况等职责。

三、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均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相关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资料,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2023年度内,我们发表书面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1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同意
2023年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3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
十三次会议
2023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2、《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回购股份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二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5、《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6、《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
2023年5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 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关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管理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义福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