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公司目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结余2,528.60万元,金额较大。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经综合考虑后续培训任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决定调整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标准由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变更为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目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鉴于公司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结余金额较大,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标准,充分发挥职工教育经费的作用,综合考虑后续培训任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决定调整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调整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5%。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宜。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职工教育经费194万元,增加利润总额194万元,此预计未经审计,对公司业务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