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关于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0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述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回复说明。具体如下:
1、关于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0,148.05万元,2022年末为9,923.31万元,报告期,你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47.54万元,上年同期为177.56万元。按账龄分析,报告期末,你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2,885.22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71.93%。根据招股说明书,2022年6月末,你公司信用期外应收账款余额4,426.52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44.86%。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截止目前的
回款情况;
(2)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情况,逾期的原
因及合理性,逾期占比的变动情况;说明你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你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催收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1)说明你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截止目前
的回款情况
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至 |
年) |
应收账款余额 | 比例 |
2023.06.30 2,885.22 10,148.05 28.43%2022.12.31 1,678.13 9,923.31 16.91%2021.12.31 1,968.59 8,697.91 22.63%
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有:其一,市政管廊等项目周期长,工程款拨付受签订合同企业实际安装量和竣工验收、复核结果等繁琐程序因素影响,导致付款周期较长;其二,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服务同质化问题显现,部分大型及优质客户在招投标时要求将付款方式作为评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为扩大销售、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服务部分大型、优质客户时付款节奏主要以招标要求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准,导致账期增加;其三,受经济周期等因素影响,部分相对分散的小客户逾期情形增加。多种因素叠加,导致期末1-2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6.30
账龄 | 余额 |
2023.9.30
回款金额 |
1至2年(含2年) 2,885.22 410.55 14.23%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2,885.22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期后回款
410.55万元,回款比例14.23%。公司1-2年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大名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恒科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蠡县虓志燃气有限公司、古交市国新燃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管廊项目客户和小部分天然气改造项目。
截止目前已清收回款410.55万元,虽然回款比例较低,但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成立专项清收工作组,以专人现场、电话或发函跟催等形式,详尽了解客户逾期未付情况,要求客户出具还款计划,同时视催收进度及难易程度采取诉讼等资
产保全措施或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合法清收。
(2)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情况,逾期的原
因及合理性,逾期占比的变动情况;说明你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你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催收采取的应对措施。
①报告期末公司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情况,逾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逾期占比的变动情况公司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及逾期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应收账款余额 |
逾期金额 | 逾期金额占比 |
2023.6.30 10,148.05 5,021.01 49.48%2022.12.31 9,923.31 4,726.82 47.63%2021.12.31 8,697.91 3,885.74 44.67%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逾期原因情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
2023
逾期主要原因类别 | 年 |
日 |
2022
月 |
2021
日 | 年 |
日 |
逾期客户数量 | 逾期金额 | 逾期占比 |
逾期金额 | 逾期占比 |
逾期金额 | 逾期占比 |
① 24 888.96 17.70% 909.80 19.25% 1,076.19 27.70%
② 30 718.31 14.31% 748.13
15.83% 275.83 7.10%
③ 845 3413.73 67.99% 3068.89 64.93% 2,533.72 65.21%
合计 |
899 5,021.01 100.00% 4726.82 100.00% 3,885.74 100.00%注:我公司客户逾期原因主要类别如下,上文表格以序号表示:①天然气改造项目,项目整体未验收完毕或未审核完成,受政府配套资金和预算影响,导致客户未能按照约定付款;
②管廊项目,因项目整体未完工,受政府配套资金和预算影响,导致客户资金紧张无法按照
约定付款;③客户相对分散,客户数量较多,应收账款催收工作量较大,回款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部分客户未按约定付款。
从应收账款逾期原因类别来看,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的主要原因是“原因③”客户相对分散,客户数量较多,应收账款催收工作量较大,部分客户未按
约定付款,公司单个客户平均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平均金额为4.04万元,2021年-2023年6月“原因③”逾期比例分别为65.21%、64.93%、67.99%,比例较为均衡,但由于宏观市场环境及行业波动,比例略有上升。
由于公司2021年度开始减少了与天然气改造项目客户合作,且积极开展清收工作,因此天然气改造项目逾期金额减少,逾期比例有所降低。
管廊项目由于整体未验收或项目暂停暂缓,政府配套资金迟迟未落实到位影响,同时部分客户未按约定付款,导致管廊项目逾期金额增加,逾期比例上升,如: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综合管廊项目、吉首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武汉武九线综合管廊项目、石家庄正定区综合管廊项目、襄阳樊西大道综合管廊、淮北市花庄路综合管廊项目等在2021年合作较为密切,但由于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未按约定付款,在2022年出现逾期;但公司正积极开展专项清收工作,因此2022年与2023年上半年相比逾期金额及比例略有下降。
针对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我公司正在加大催收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清收工作,具体见下文“③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催收采取的应对措施”。
②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2023年6月30日,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余额 | 计提比例 |
汉威科技(母公司) 4,951.39 53,500.15 9.25%万讯自控 5,137.87 35,300.64 14.55%诺安智能 794.84 6,825.11 11.65%泽宏科技 1,513.54 11,256.01 13.45%
可比公司平均 3,099.41 26,720.48 11.60%驰诚股份 2,099.51 10,148.05 20.69%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汉威科技业务范围较广、其母公司物联网业务与公司相似,因此选择汉威科技母公司物联网业务组合的数据进行对比
2023年6月30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各账龄区间信用减值损失比例计提如下:
账龄 | 驰诚股份 |
汉威科技(母公司) | 万讯自控 |
诺安智能 | 泽宏科技 |
1年以内 6.00% 未披露 5.00% 3.98% 5.00%1-2年 20.31% 未披露 10.00% 18.22% 10.00%2-3年 40.37% 未披露 30.00% 48.31% 30.00%3-4年 52.90% 未披露 50.00% 100.00% 50.00%4-5年 64.47% 未披露 50.00% 100.00% 80.00%5年以上 100.00% 未披露 100.00% 100.00% 100.00%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我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充分。
③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催收采取的应对措施
经详细分析逾期应收账款的客户类别:天然气改造项目及管廊项目主要以政府项目为主,虽然回款期较长,但一般均能收回;其他客户主要以工业客户为主,客户数量较多,单个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客户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时一般均能收回。针对经营异常的客户,已对其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为加强逾期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公司已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了应收账款回款追踪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应收账款跟踪和信息反馈,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资料收集、款项催收,法务部负责履行司法程序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督促销售部门及时催收货款;销售部门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优化业务人员在收款工作方面的绩效考评指标权重,并将催收情况及客户经营情况等信息及时反馈给财务部门;法务部对逾期拒不回款的客户及时寄发律师函或提起法律诉讼。
对于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已成立了清收工作组,结合逾期时间、价款、客户资信等情况,分别采取电话催收、现场面谈、发催收函、中止或终止合同、律师催收函、诉讼等方式进行催收。对客户财务状况困难或恶意逃避债务的,公司法律顾问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催收。财务部组织定期召开应收账款管理会议,分析具体客户资信、应收账款风险、催收方式及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变化趋
势和风险控制措施。综合而言,公司对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在逐步增强、但因推进时日尚短,截至目前尚未显现出明显效果。另一方面,国家层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于清收拖欠企业账款进行大力支持。2023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必须高度重视。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要突出实质性清偿,加强政策支持、统筹调度和监督考核,努力做到应清尽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因此,结合国家大势,公司的应收账款清收工作推进的效果将会逐步显现。
2、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50.33万元,同比下降1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1.55万元,同比下降78.63%。
请你公司:
结合销售价格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在手订单等,详细说明报告期收入和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将持续影响你公司业绩,以及你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1)结合销售价格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详细说明报告期收入和净利润下滑
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1.55万元,同比减少1,293.16万元,下降78.63%,其中主营业务毛利额同比减少611.95万元,下降15.06%。除营业收入及毛利额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之外,因拓展市场需要及为配合销售,公司加大了研发新品的投入,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05.75万元,增加16.67%;研
发费用同比增加143.97万元,增加27.36%;另外由于涉及诉讼纠纷而产生的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99.39万元,增加5,816.68%。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下滑。
②收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50.33万元,同比下降1,124.73万元,下降
12.9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098.23万元,下降12.75%,主要为智能仪
器仪表同比下降1,054.86万元,下降17.07%;主营业务毛利额同比下降611.95万元,下降15.06%,主要为智能仪器仪表同比下降591.95万元,下降19.16%。
单位:万元
2023
类别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月 | 收入变动额 |
收入变动率收入
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智能仪器仪表 5,124.87 68.17% 48.74% 6,179.72 71.73% 50.00% -1,054.86 -17.07%其中:工业 3,521.81 46.85% 52.95% 4,145.69 48.12% 57.00% -623.88 -15.05%民用1,603.06 21.32% 29.83% 2,034.03 23.61% 35.75% -430.97 -21.19%报警控制系统及配套
2,240.21 29.80% 43.08% 2,371.39 27.52% 41.32% -131.18 -5.53%智能传感器 152.34 2.03% -6.85% 64.53 0.75% -7.98% 87.81 136.07%
小计
7,517.42 100% 45.93% 8,615.65 100% 47.18% -1,098.23 -12.75%
概括而言,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下滑,主要是受销售价格波动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A 销售价格波动情况
a智能仪器仪表同期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台、元/台
小计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 项目 |
2023
1-6
月 |
2022
1-6
月 |
变动额 | 变动率 |
工业探测器
销售数量 93,086 69,966 23,120 33.04%销售单价 378.34 592.53 -214.19 -36.15%单位成本
178.02 254.82 -76.80 -30.14%民用探测器
销售数量 411,761 305,127 106,634 34.95%销售单价 38.93 66.66 -27.73 -41.60%
单位成本 27.32 42.83 -15.51 -36.21%从上表分析可知,报告期内智能仪器仪表销量增长幅度低于销售单价的下降幅度,因而导致了而收入下降;同时,销售单价的降幅也超过了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进而导致毛利率下降。
上表所列大类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对收入变动的影响情况分别如下:
工业探测器
2023
项目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销售数量(台) 93,086 69,966单价(元/台) 378.34 592.53销售收入(万元) 3,521.81 4,145.69销售收入变动(万元) -623.88 /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万元) 1,369.93 /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万元) -1,993.81 /注1: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本期数量-上期数量)*上期单价;注2: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本期单价-上期单价)*本期数量
民用探测器
月项目
2023
项目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销售数量(台) 411,761 305,127单价(元/台) 38.93 66.66销售收入(万元) 1,603.06 2,034.03销售收入变动(万元)-430.97 /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万元) 710.82 /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万元) -1,141.74 /注1: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本期数量-上期数量)*上期单价;注2: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本期单价-上期单价)*本期数量
2023年1-6月工业探测器销售数量变动影响收入1,369.63万元,单价变动影响收入-1,993.52万元;民用探测器销售数量变动影响收入710.95万元,单价变动
影响收入-1,141.87万元,因此单价变动是影响收入变动的主要因素。受销量与单价综合变动影响,本期收入较上期减少1,054.86万元,同比下降17.07%。b 智能仪器仪表单价变动分析工业探测器
单位:台、元/台
序号 | 产品名称 |
2023
1-6
月 |
2022
1-6
月 |
单价波动率数量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1 QB探测器系列 51,310 467.36 41,546 761.09 -38.59%2 GC便携系列 7,057 867.37 3,475 1,196.53 -27.51%3 SG报警灯系列 25,035 89.24 19,559 116.63 -23.49%4 其他 9,684 297.68 5,386 630.84 -52.81%
93,086 378.34 69,966 592.53 -36.15%
民用探测器
单位:台、元/台
合计序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2023
1-6
月 |
2022
1-6
月 |
单价波动率数量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1 HD1000系列 9,985 35.59 7,138 54.46 -34.66%
HD2000系列345,950 39.03 262,693 68.12 -42.71%3 HD3000系列 24,535 32.45 20,453 47.02 -30.99%4 其他 31,291 44.01 14,843 73.86 -40.41%
411,761 38.93 305,127 66.66 -41.60%
以上两表对比了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单价波动情况,工业探测器类产品和民用探测器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平均下降了36.15%和41.60%。主要系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周期和下游客户群体需求变化影响,行业竞争加剧,产品同质化问题显现,导致市场整体呈现价格下降趋势,我公司顺应市场发展态势,也对部分产品的销售单价做了一定下调,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营业收入的实现。B 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同期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原材料类别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率 | 本期产品成本原材料构成占比 |
传感器 31.48 48.85 -17.37 -35.56% 22.31%壳体 2.9 4.77 -1.87 -39.20% 24.91%电子元器件 0.28 0.73 -0.45 -61.64% 11.71%集成电路 0.45 1.34 -0.89 -66.42% 6.51%线材 1.33 1.09 0.24 22.02% 7.30%电路板 0.82 0.83 -0.01 -1.20% 2.85%其他 0.21 0.23 -0.02 -8.70% 24.41%合计 - - - - 100%
原材料成本是公司生产成本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原材料的变动对销售单价变动具有一定的传导作用。经对比同期原材料采购价格,原材料价格处于下降趋势,结合各类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的构成占比来看,占比最高的主要材料是传感器、壳体,合计47.22%;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虽然降价幅度最高、但在成本构成中占比不高。因此,单位成本和销售价格的变化也基本是以围绕传感器、壳体价格的波动为核心的,如传感器降幅35.56%、壳体降幅39.20%,对应公司的工业探测器类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了30.14%、销售单价平均下降36.15%,民用探测器类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了36.21%、销售单价平均下降41.60%,均与传感器、壳体采购成本的变动幅度接近。因此,从总体上来看,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详细说明报告期收入和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
合理性
A: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增长率(%)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增减值 |
汉威科技(母公司)
50,859.90 37,714.10 34.86% 37.47% 42.52% -5.05%万讯自控(安可信)
19,359.97 20,385.14 -5.03% - - -
诺安智能 4,939.71 5,320.05 -7.15% 62.61% 65.11% -2.50%泽宏科技 3,580.07 3,119.33 14.77% 46.92% 44.86% 2.06%平均数 19,684.91 11,538.37 9.36% 49.00% 50.83% -1.83%驰诚股份 7,550.33 8,675.07 -12.97% 45.89% 47.08% -1.19%注1:汉威科技选取的是与本公司业务相似的母公司相关数据作为对比;注2:万讯自控选取的是与本公司业务相似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数据作为对比,从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未查询到该子公司近两年的毛利率和营业成本情况。经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除汉威科技、泽宏科技收入同比增长外,万讯自控(安可信)、诺安智能收入同比下降;另外除泽宏科技外,其他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处于下降趋势,但泽宏科技整体收入规模较小,变动幅度较为剧烈,暂不具备行业普适性。
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2023年上半年行业收入及毛利率普遍处于下降趋势,且行业对价格变动的敏感度较高。同行业汉威科技作为行业龙头,市场占有率较高,虽收入增长率最高,但其毛利率下降幅度同样也最高;诺安智能与万讯自控(安可信)业绩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我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降,但符合同行业大部分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毛利率虽有下滑,但下滑幅度仍然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与行业趋势相符,具有合理性。B:同行业可比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情况a 同行业可比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公司名称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月 | 增长率( |
%
汉威科技(母公司) 15,351.09 6,770.00 126.75%万讯自控(安可信) -149.20 1,694.53 -108.80%
诺安智能 321.69 1,047.77 -69.30%
泽宏科技 256.58 92.94 176.07%
4,948.40 2,945.47 68.00%驰诚股份 351.55 1,644.71 -78.63%b 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平均数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科目 |
2023
1-6
月 |
2022
1-6
月 |
%
) |
汉威科技(母公司)
其他收益 1,596.04 1,331.00 19.91%投资收益 7,764.16 23.48 32,967.12%万讯自控(安可
信)
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 - - -泽宏科技
其他收益 188.33 4.28 4,300.23%投资收益 - - -诺安智能
其他收益
389.76 311.53 25.11%投资收益 34.79 32.99 5.46%
平均数 | 其他收益 |
724.71 548.94 32.02%
3,899.48 28.24 13,710.78%驰诚股份
其他收益 158.38 524.41 -69.80%投资收益 12.18 29.44 -58.63%注1:万讯自控子公司安可信并未披露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情况;注2:泽宏科技报告期内未产生投资收益。
c 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除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投资收益公司名称
2023
公司名称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月 | 增长率( |
%
汉威科技(母公司) 5,990.89 5,415.52 10.62%万讯自控(安可信) -149.20 1,694.53 -108.80%
诺安智能 -102.86 703.25 -114.63%泽宏科技 68.25 88.66 -23.02%
平均数 1,992.23 2,039.51 -2.32%驰诚股份 180.99 1,090.86 -83.41%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从上述三表的对比分析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增幅主要受益于其投资收益与其他收益的大幅增加,扣除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润增幅均大幅落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我公司与泽宏科技、安可信、诺安智能的净利润也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因此,行业整体市场表现较为低迷,驰诚股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样,均受到行业发展波动的较大影响,净利润出现下滑,符合行业当前态势,具有合理性。
(3)结合在手订单详细说明报告期收入和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上年末在手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项目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上年末在手订单(含税) 1,468.73 1,678.19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7,517.42 8,615.65上年末在手订单占收入比 19.54% 19.48%
2021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1,678.19万元,占2022年1-6月收入比为
19.48%,2022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1,468.73万元,占2023年1-6月收入比为
19.54%,同比占比幅度较为稳定。2022年末在手订单金额下降,对应2023年上
半年收入也处于下降趋势,因此收入和净利润下滑合理。
②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月项目
2023
项目 | 年 |
2023
月末 | 年 |
在手订单 2,164.65 1,757.07综合上述各期期末的在手订单情况来看,公司在手订单的下降并不是持续性的,应属于行业发展中的正常波动,相关不利因素不会持续影响我公司业绩。
(4)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将持续影响公司业绩,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已采取
和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属于气体监测仪器仪表行业,依托智能传感技术,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燃气、冶金、电力、医药、食品等诸多工业领域,及城市公共场所、
家庭民用、地下综合管廊等领域,具体用途为工业领域生产场所和民用生活场景的气体安全监测。
从长远来看,气体监测仪器仪表行业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技术、产业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其行业的整体发展预期并未改变。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严重影响从业人员人身和工业生产安全,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进行有效监控并及时预防,有利于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降低财产损失。随着国家政策的趋严和对于环保要求的提高,以及新《安全生产法》、地方燃气管理条例、地方全面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如燃气报警器)通知的落地及实施,气体监测仪器仪表行业在正常发展中,虽会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受到一时的波动,但长期发展空间可期。
为改善盈利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公司积极面对市场变化,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提升业绩:
(1)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深化差异化成本领先战略,完善大客户战
略,提升客户结构优质度,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扩大收入;
(2)加强行业市场研究,认真分析、借鉴学习同行业企业的优秀举措,并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行业展会等形式,提升业内知名度,扩大行业影响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增长;
(3)提升与战略投资者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相互赋能,共同发展;
(4)内部管理方面,持续优化供应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效率,实现
降本增效,增厚企业效益。
(5)应收账款管理方面,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增设专门机构,加大清欠力
度,降低坏账风险、缩短回款周期,保障公司业绩提升。
3、关于诉讼
报告期末,你公司计提预计负债201.13万元,原因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公司不正当竞争。半年报披露,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你公司赔偿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00万元。此外,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开发行阶段作出承诺,最终生效判决认定公司构成侵权而需要向汉威科技支付赔偿损失超过50万元以上的,实际控制人徐卫锋、石保敬将对高于50万元的部分无条件予以承担。
请你公司:
说明诉讼的内容、原因、案件进展情况,目前是否已经结案,说明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履行情况,预计负债计提金额是否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回复】:
(1)说明诉讼的内容、原因、案件进展情况,目前是否已经结案
?诉讼的内容与原因本次诉讼是指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驰诚股份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汉威科技起诉驰诚股份的主要依据是:汉威科技曾于2022年7月、9月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交所举报的驰诚股份有关不正当竞争情形,以及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市监处罚[2022]131号),即:
驰诚股份和汉威科技存在同行业竞争关系,驰诚股份在2021年3月-2022年7月期间进行百度推广时将“汉威科技”设置为搜索关键词,无相关证据证明驰诚股份通过上述行为产生的交易量;同时,调查过程中,驰诚股份积极配合、立即整改,综合考虑,认为驰诚股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驰诚股份裁量等级为一般的行政处罚。?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4日开庭审理了汉威科技与驰诚股份所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6月28日做出了(2023)豫0192知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该一审判决书的部分核心内容公司已在北交所指定信披平台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一审做出的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000,000元;
二、驳回原告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296元,减半收取计11,648元,由原告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50元,被告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298元。”
公司获悉一审判决结果后,认为一审判决结果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且违背了自由裁量权应遵循的过罚相当、综合裁量的原则,做出支持原告要求赔偿200万元金额的判决不适当。因此,公司已及时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18日获郑州市中级法院受理立案,9月12日开庭审理,10月13日做出维持一审判决的(2023)豫01知民终107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述诉讼的一审、二审结果一致,截至目前,判决已生效执行。
(2)说明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在公开发行阶段作出承诺,“最终生效判决认定公司构成侵权而需要向汉威科技支付赔偿、承担诉讼费用等而产生损失超过50万元以上的,实际控制人徐卫锋、石保敬将对高于50万元的部分无条件予以承担。”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已将高于50万元的部分无条件支付给公司。
(3)预计负债计提金额是否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规定,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 号》规定:公司应充分关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等向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捐赠行为(包括直接捐赠现金或实物资产、直接豁免或代为清偿债务等)的经济实质。如果交易的经济实质表明属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资本投入性质的,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交易作为权益交易,形成的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预计负债计提金额是否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我公司与汉威科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于2023年6月2日经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并于2023年6月28日下达(2023)豫0192知民初269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因此我公司承担着需向汉威科技支付赔偿金额的现实义务,且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金额能够可靠计量。针对该诉讼事项,我公司结合事项进展情况及一审判决结果对预计负债金额进行合理估计,根据判决的赔偿支出及受理费计提预计负债2,011,298.00元,针对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对高于50万元的部分无条件予以承担部分,从经济实质上判断该项行为属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因此,预计负债金额计提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恰当。特此公告。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