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对外投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8  驰诚股份(8344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艾智物联的本次增资不属于同比例增资,将分为两部分完成:第一步,陈康祝以500元的对价向驰诚股份转让50%股权(50万元注册资本、实缴0元);第二步,艾智物联增资至注册资本500万元,新增的4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驰诚股份认缴。 艾智物联成立于2023年9月,是一家专业从事AIOT科技平台和场景空间智能化服务的公司,主要服务场景包含智慧酒店、智能家居和智慧康养等领域,针对上述场景的服务需求,设计和提供智能化控制平台与集成解决方案,通过物

联网手段,部署各类智能传感设备,控制相应的自动化装备,为场景使用者提供安全、健康、节能、低碳、舒适的宜居环境。驰诚股份依托智能传感技术,专注于构筑安全高效的生产、生活环境,目前所生产的气体报警等智能化传感设备,与艾智物联的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与协同性;驰诚股份对艾智物联的控股,可以有效整合双方的研发资源和市场资源,丰富产品线、优化应用平台服务功能,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进一步发展。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金额450.05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3%和1.75%,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总经理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艾智物联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社区47区自由路98号愉盛综合大厦4栋702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社区47区自由路98号愉盛综合大厦4栋7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陈康祝

实际控制人:陈康祝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注册资本:1,000,000元

实缴资本:0元

财务状况:

截至2024 年4月末资产总额为158,697.62元,净资产为-483,128.00元;2024年1-4月营业收入11,504.42元,净利润-199,447.3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陈康祝住所:广东省雷州市纪家镇北仔后村113号目前的职业和职务:艾智物联法定代表人、股东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艾智物联的本次增资不属于同比例增资,将分为两部分完成:第一步,陈康祝以500元的对价向驰诚股份转让50%股权(50万元注册资本、实缴0元);第二步,艾智物联增资至注册资本500万元,新增的4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驰诚股份认缴。

2. 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艾智物联是一家专业从事AIOT科技平台和场景空间智能化服务的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等。

截至2024 年4月末资产总额为158,697.62元,净资产为-483,128.00元;2024年1-4月营业收入11,504.42元,净利润-199,447.3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对现有公司增资导致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对艾智物联的增资,将导致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艾智物联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出资,也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定价情况

艾智物联目前处于初创阶段,企业规模也较小,经双方协商一致,以500元作为原50%股权(未实缴)的交易对价,认缴出资价格为1.00元/股。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交易方案

1.乙方现有注册资本:丙方认缴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圆整),实缴出资为0元。

2.股权转让:丙方将其在乙方持有的50%股权(即50万元认缴出资)转让给甲方,受让费为:500元(大写:伍佰圆整)。

3.新增出资: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圆整),由甲方出资认缴,甲方取得乙方股权的交易对价即为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认缴出资额。

4.出资形式: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即出资款。

5.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圆整)。

七、后续出资义务

1.股权转让及增资后450万元(大写:肆佰伍拾万圆整)由甲方负责缴纳;50万元(大写:伍拾万圆整)由丙方负责缴纳。

2.承担实缴义务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各方应实缴到位出资金额。

3.甲方、丙方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交割和承担实缴义务。

三十四、章程修订

根据交割约定修订乙方章程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的要求,详细约定见章程。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事项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有助于技术和资源整合,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从未来发展战略角度所做出的慎重决策,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艾智物联的督查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从长期来看,本次投资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七、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签发的《关于对外投资控股深圳市艾智物联有限公司的决定》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