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3-031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修订处以“黑体小四号”标注。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