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3-074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7月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就提名核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9日。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2021年7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发表了审核意见,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全部事项。
(五)2021年9月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实际共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365,000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恒拓JLC1,期权代码:850021。
(六)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武洲、刘德永、刘军军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拟授予数量为合计160万份;并在公司网站、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10天。
(七)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7),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及3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满足行权条件,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份数量为800,000份,行权价格为3.82元/份,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缴款起始日:2023年7月24日(含当日),缴款截止日:2023年7月26日(含当日)。
截至2023年7月26日, 3名激励对象均未行权,未行权股票期权800,000份。
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拟注销期权(期权简称:恒拓JLC2、期权代码:850039)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份) |
1 | 武洲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650,000 |
2 | 刘德永 | 董事、总经理 | 100,000 |
3 | 刘军军 | 董事会秘书 | 50,000 |
合计 | 800,000 |
本次注销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800,000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