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3-095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及2023年9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5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62,7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最高成交价为4.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953,391.6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506,5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50%,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056,289股。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 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05772。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14,185元,实际募资总额为6,907,805元(对应股份数量为3,506,500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资总额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确认书》,“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50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1月16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0%,过户价格1.97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不存在已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牟轶先生、刘德永先生、潘小玲女士、刘菲菲女士、宋向梅女士、刘瑾女士、刘军军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前述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避表决。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任何职务,并自愿放弃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及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确认书》。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