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
(三)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四)委托理财期限
(五)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事项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此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会安排专人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会持续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会安排专人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会持续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目录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