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武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772,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16,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财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522,4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股东牟轶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琼、刘伟东
(三)结论性意见
股东牟轶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