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04  恒拓开源(8344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4-114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武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961,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4.公司财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越与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航”)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包含3名独立董事),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中,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控制的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有3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马越及其控制的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有1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控制的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有3名独立董事提名权。2024年11月1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越变更为姜海林,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安排公司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

西藏智航提名牟轶先生、刘德永先生、潘小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提名方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越与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航”)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包含3名独立董事),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中,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控制的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有3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马越及其控制的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有1名非独立董

2.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事提名权。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控制的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有3名独立董事提名权。2024年11月1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越变更为姜海林,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安排公司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西藏智航提名张瑞怡女士、关积珍先生、薛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提名牟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5,961,265100%当选
(1).2《提名刘德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5,961,265100%当选
(1).3《提名潘小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5,961,265100%当选
(1).4《提名方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5,961,265100%当选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1《提名张瑞怡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65,961,265100%当选
(2).2《提名关积珍先生为第五65,961,265100%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提名薛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65,961,265100%当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961,2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10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961,2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961,2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1《提名牟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1,000100%当选
(1).2《提名刘德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1,000100%当选
(1).3《提名潘小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1,000100%当选
(1).4《提名方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1,000100%当选
(2).1《提名张瑞怡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1,000100%当选
(2).2《提名关积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1,000100%当选
(2).3《提名薛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1,000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琼、刘伟东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牟轶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德永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潘小玲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皓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瑞怡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积珍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薛强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