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02  恒拓开源(834415)公司公告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越与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智航”或“甲方”)于2024年8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西藏智航受让马越(“乙方”)持有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拓开源”“目标公司”或“上市公司”)705万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越变更为姜海林,马越与西藏智航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对股份转让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

2025年1月1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越(“本人”)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或“盈辉互联”)/本人承诺如下:

1.马越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本公司同意遵守/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相关安排;当中包括但并不限于:

i/ 本公司/本人同意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第六条“目标公司的董事会”

-规定的本公司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恒拓开源的控制。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上市公司董事会目前由7人(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组成。4名非独立董事中, 其中甲方及其母公司控制的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亚邦伟业”)合计有3

二、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 乙方及其控制的盈辉互联有1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甲方及其母公司控制的亚邦伟业合计有3名独立董事提名权。

ii/ 本公司/本人确认得悉除甲方及其母公司控制的亚邦伟业, 本人及本公司外, 只要符合恒拓开源的公司章程的要求, 其他恒拓开源的股东亦有机会提名其他董事会成员。我们确认同意除股份转让协议内所同意的董事会组成安排外, 本公司及本人不会提出/支持其他方式的董事提名。

2.本公司/本人确认股份转让协议第十七条的第7点“协议成立与生效”适用于此承诺函, 此承诺函的成立与生效与股份转让协议相同。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盈辉互联做出了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三、其他说明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盈辉互联做出了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无

四、备查文件

(一)马越及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