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三门县亭旁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971,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授权公司管理层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971,8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2024年,拟由吴用、李彩球、吴俊义、李文辉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2024年,公司拟向李孝丕经营的三门金洪莱五金经营部采购五金工具等材料,采购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4,9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吴用、李彩球、吴俊义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学让、许景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