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8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当立即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