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股份: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科学决策程序,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所选举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倪丽丽(独立董事) |
委员 | 戴一凡(独立董事)、樊斌(董事) |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三、审计委员会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制定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01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128)】。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