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磊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薛晓强、杨建耀、杨鹏,财务总监安杰参加北交所培训缺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董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陕西同力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伍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力科技”)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暨同力科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为同力科技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伍仟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我公司为同力科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一年期授信及其产生的相关利息、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项下的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和非融资类保函及以申请人自有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存单等提供质押,授信用途为企业经营周转。具体保证担保金额、期限及担保权利义务关系等以我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收购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反对/弃权原因:相关董事没有对项目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因而出于审慎决策的考虑对本议案投了弃权票。
本议案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许亚楠先生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除权除息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4元/份调整为
4.04元/份。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叶磊先生,董事许亚楠先生、樊斌先生、李大开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00,000份。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叶磊先生,董事许亚楠先生、樊斌先生、李大开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