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5  晨光电缆(8346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4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835%,可交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本次解限售原因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1王晨健核心员工C150,0000.0804%0
2吴林峰核心员工C150,0000.0804%0
3高健华核心员工C150,0000.0804%0
4高伟东核心员工C100,0000.0536%0
5傅国英核心员工C75,0000.0402%0
6潘力铭前核心员工C75,0000.0402%0
7杨英核心员工C75,0000.0402%0
8金志刚核心员工C62,5000.0335%0
9钱朝辉核心员工C50,0000.0268%0
10吴水明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1陆伟权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2朱忠明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3周雪东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4陆勤芳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5金雪平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6姜卫伟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7杨士东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8余明峰核心员工C37,5000.0201%0
19宋爱平核心员工C25,0000.0134%0
20程健核心员工C25,0000.0134%0
21陈纪忠核心员工C25,0000.0134%0
22唐仁煜核心员工C25,0000.0134%0
23纪海峰前核心员工C25,0000.0134%0
24唐为中核心员工C25,0000.0134%0
25唐永群核心员工C25,0000.0134%0
26杨益核心员工C12,5000.0067%0
27姚叶军核心员工C12,5000.0067%0
28孙孝君核心员工C12,5000.0067%0
29任亚妮前核心员工C12,5000.0067%0
30王家元核心员工C12,5000.0067%0
合计1,462,5000.7835%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4.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4.16 本节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应当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朱韦颐、王玮、陆国杰、李红因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所持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2022年7月12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因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限售安排及自愿限售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发,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4年1月11日。

故朱韦颐、王玮、陆国杰、李红的限售股份本次不进行解除限售。

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不存在违背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等情形。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81,210,91843.5058%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高管股份102,891,82855.1206%
2、个人或基金2,563,9211.3735%
3、其他法人00.0000%
4、限制性股票00.0000%
5、其他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05,455,74956.4942%
总股本186,666,667100.00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

2、《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申请书》;

3、《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