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91,653,977.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1,113,219.7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402,455,685.54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394,422,372.31元,其他资本公积为8,033,313.23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14,933,333股,派发现金红利29,866,666.72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6,6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80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8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000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6,666,66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1,60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44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105,455,749 | 56.49 | 8,436,460 | 113,892,209 | 56.49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无限售流通股 | 81,210,918 | 43.51 | 6,496,873 | 87,707,791 | 43.51 |
总股本 | 186,666,667 | 100.00 | 14,933,333 | 201,600,000 | 100.00 |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1,600,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4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公司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目前处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阶段。本次权益分派后,2022年末每股净资产为3.95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湾/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总商会大厦C座24楼。
联系人:朱韦颐
电话:0573-85855313
传真:0573-85855313
九、备查文件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