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继续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0  晨光电缆(8346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日,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增持情况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合计增持199,775股,增持资金金额为767,986.40元。

(一) 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朱水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3,265,80733.8924%
王会良董事9,136,4494.8945%
王善良董事6,113,6333.2752%
杨友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730,4591.4627%
岳振国高级管理人员446,0130.2389%
王玮高级管理人员162,3000.0869%
陆国杰高级管理人员160,0000.0857%
金金元高级管理人员444,9280.2384%

(二)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的《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 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1、本次增持措施于2023年6月5日至起开始实施,至2023年7月18日,本次增持措施实施期间已结束。

2、本次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均已达到“单次用于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10%”的下限要求,且均已达到“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30%”的上限要求,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持 数量(股)增持 比例(%)增持 方式增持 期间增持价格区间(元)增持总金额(元)增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朱水良65,1050.0323%竞价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3.840250,003.2068,457,11233.9569%
王会良27,1700.0135%竞价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3.850-3.860104,863.209,895,3654.9084%
王善良8,2000.0041%竞价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3.800-3.86031,385.006,610,9233.2792%
杨友良22,3000.0111%竞价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3.85085,855.002,971,1961.4738%
岳振国21,0000.0104%竞价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3.720-3.86080,120.00502,6940.2494%
王玮17,9000.0089%竞价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3.86069,094.00193,1840.0958%
陆国杰20,0000.0099%竞价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3.84076,800.00192,8000.0956%
金金元18,1000.0090%竞价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3.86069,866498,6220.2473%

注:1、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每10股派1.60元,每10股转增0.80股,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故本次增持主体当前持股数量含转增的股份。 2、本次增持主体朱水良先生和王会良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在增持金额满足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30%后,又分别增持了64,936股和830股。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增持主体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