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5,764,268.87元,不超过7,963,2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459,309股-2,01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2%-1.0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0个交易日。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完成首次回购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3年9月8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4.96%。
2023年9月8日为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的日期。 截至2023年9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4.96%,成交价为3.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75,00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4.71%。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