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88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2日15:00—2023年11月13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639 | 晨光电缆 | 2023年11月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晓枫、季思航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湾,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和远会”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拟选举郑健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健壮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北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审议《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做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81)。
审议《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名称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2)。
审议《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做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5)。
审议《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做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6)。
审议《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3:00-13:30
(三)登记地点: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和远会”大楼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湾,电话:0573-85855313,传真:0573-85855313,联系人:朱韦颐。
(二)会议费用:自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