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93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5,764,268.87元,不超过7,963,2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459,309股-2,01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2%-1.0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0个交易日。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8月18日开始,至2023年11月17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87.63%,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96,532股,占公司总股本0.94%,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94.07%,最高成交价为3.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978,478.3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87.63%。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拟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并将所得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若已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的用途处理,按照《公司法》规定持有期限届满的,公司予以注销。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