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冠电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偶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偶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球冠电缆”)于 2023年 4月10日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永直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以及投资价值的认可,陈永直先生配偶邓静女士于2023年4月6日至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球冠电缆308,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6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姓名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万元) | (元) | (股) |
邓静 | 集中竞价 | 2023年4月6-7日 | 166.05 | 5.38 | 308,822 |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姓名 |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邓静 | 180,091 | 0.0866 | 488,913 | 0.2351 |
注: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永直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兴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兴邦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2,591,000股或15.67%股份,陈永直持有兴邦投资9.57%股权比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陈永直先生及其配偶邓静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球冠电缆股票,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 陈永直及邓静女士不排除未来在合适情形下继续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